在美国,联邦立法权——考虑法案和颁布法律的权力——属于国会,由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本资源旨在帮助您了解这个复杂的过程是如何工作的!
任何国会议员都可以提出立法。提出议案的人是提案人;同一机构(众议院或参议院)的任何成员都可以在介绍之日后加入他或她的名字作为共同发起人。当一项法案被提出时,它被赋予一个数字:H.R.代表众议院法案,s代表参议院法案。然后,该法案被提交给一个对立法的主要问题有管辖权的委员会。有时一项法案会被提交给多个委员会。有时法案会先提交给小组委员会。
委员会行动:听证会和加价
由相关委员会主席决定是否举行听证会(证人提供证词的机会),然后决定是否进行“加码”,即对提议的法案进行辩论、修改和重写的过程。通常,由小组委员会举行听证会,然后对法案进行表决,首先是在小组委员会,然后是在全体委员会(尽管只能在全体委员会一级采取行动)。在修正案被通过或被否决后,主席可以在委员会外对该法案进行有利的投票。如果该委员会积极地报告了该法案,那么它将提交给众议院或参议院的整个机构;否则,该法案基本上就会在委员会中“夭折”。
委员会报告
委员会主席的工作人员撰写一份关于法案的报告,描述立法的意图,立法历史(如委员会的听证会),对现有法律和计划的影响,以及委员会大多数成员的立场。少数党成员,包括高级委员(少数党中最资深的委员会成员),可以集体或个人提出不同意见。经标记的法案副本通常印在委员会报告中。
现场辩论和投票
众议院议长和参议院多数党领袖分别决定是否以及何时将一项法案提交众议院全体议员和参议院全体议员进行辩论和修改,然后最终通过。众议院的辩论和参议院的辩论有非常不同的程序规则。在众议院,众议员只有在获得规则委员会的许可后,才能对法案提出修正案。在参议院,参议员可以在没有警告的情况下提出修正案,只要修正案与法案相关。在参众两院,接受修正案和通过最终法案都需要多数票,尽管修正案有时通过口头投票(个人说“赞成”或“反对”,声音最大的一方获胜;每一方投票的个人姓名或人数都没有记录)。
转介另一分庭
当众议院或参议院通过一项法案时,该法案将被提交到另一个议院,在那里它通常遵循相同的路线,通过委员会和众议院的行动。该议院可在收到议案后予以批准、否决、不予理会或在通过前予以修改。
法案会议
如果另一个议院只对某一法案作了微小的修改,该法案通常会退回原发议院进行同意投票。然而,当众议院和参议院版本的法案包含重大和/或许多差异时,一个会议委员会被正式任命来协调一个法案中两个版本的差异。如果与会者不能达成协议,立法就会夭折。如果达成一致,就会准备一份会议报告,描述委员会成员的改革建议。这份会议报告必须得到众议院和参议院的批准。如果任何一个议院否决了会议报告,该法案就作废了。
动作由总统
在会议报告得到众议院和参议院的批准后,最终的法案被发送给总统。如果总统批准了这项立法,他就会签署它,使它成为法律。如果总统在国会开会的10天内没有采取行动,该法案将自动成为法律。如果总统反对该法案,他可以否决它;或者如果总统不采取行动,国会休会,这就是“袖珍否决”,立法就会夭折。
推翻否决
如果总统否决了一项法案,国会可以决定试图推翻否决。这需要三分之二的成员的唱名投票,这些成员的人数足以达到法定人数
立法程序视频概述
(本视频最初发布于国会法律图书馆网站。欲查看本视频的文字记录和其他随附材料,请访问该网站在这里)。